A
分析:根據(jù)不等式的基本性質(zhì),不等式的兩邊都加上(或減去)同一個數(shù),所得到的不等式仍成立.不等式的兩邊都乘以(或除以)同一個正數(shù),所得的不等式仍成立;不等式的兩邊都乘以(或除以)同一個負數(shù),必須把不等號的方向改變,所得的不等式成立;所以,二三四不符合不等式的基本性質(zhì),故錯誤.
解答:∵a>b,
∴根據(jù)不等式的基本性質(zhì)3可得:
-a<-b,
再根據(jù)不等式的基本性質(zhì)1可得:
c-a<c-b,故B錯誤;
當c=0時,ac=bc,
=
所C、D錯誤.
根據(jù)不等式的基本性質(zhì)1可得:
a+c>b+c.
故選A.
點評:不等式的性質(zhì):
(1)不等式兩邊加(或減)同一個數(shù)(或式子),不等號的方向不變;
(2)不等式兩邊乘(或除以)同一個正數(shù),不等號的方向不變;
(3)不等式兩邊乘(或除以)同一個負數(shù),不等號的方向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