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表是文娛委員統(tǒng)計的學號為偶數的24名同學七年級上學期期末考試的音樂平均成績.
77.3 84.6 86.1 85.2 79.6 90.1 85.4 89.3 79.6 87.3 85.1 80.2 79.6 87.3 88.1 90.5 84.2 86.5 86.8 91.2 79.6 87.4 92.5 78.9
(1)表中數據的平均數能大致上反映全班48名同學在音樂方面的整體水平嗎?
(2)請你用計算器算出這24個分數的平均數,并計算求它們的中位數和眾數;
(3)你求出的平均數、中位數和眾數都在這24個數據中發(fā)現了嗎?一般情況下,這三個統(tǒng)計量中的哪些量可能不出現在原始數據中?
(4)如果去掉第一個數據77.3,你認為平均數、中位數和眾數都會隨之發(fā)生變化嗎?去掉一個數據87.3呢?在這24個數據中有沒有哪一個數據去掉后不會影響平均數的值?
(5)在上述解決問題的過程中,你有什么體會或發(fā)現,請至少寫出兩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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