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兩地之間的道路分上坡和下坡兩種路段,共24千米,小明上坡速度為4千米/時,下坡速度為6千米/時,去時用了4.5小時,則返回時用
5.5
5.5
小時.
分析:來回兩次的上坡路的總和與下坡路的總和都是一個全程24千米.所以來回總用時是24÷4+24÷6=10小時,用總時間10小時減去去的時間4.5小時就是返回的時間.
解答:解:24÷4+24÷6=10(小時);
10-4.5=5.5(小時);
答:返回的時間是5.5小時.
故答案為:5.5.
點評:本題運用速度、路程、時間之間等功效進行解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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