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我們無法直接求出原來一等獎和二等獎的平均速度,我們以調(diào)整的5人的平均速度為標準,求出原來一等獎和二等獎與這5人的平均速度差.一等獎剩下的10人提高的速度和,除以5就是原來一等獎的平均分比這5人的平均分高的數(shù)量.同理可求出原來二等獎的平均分比這5人的平均分低的數(shù)量.
解答:解:8×(15-5)÷5
=8×10÷5
=80÷5
=16(字);
6×(20+5)÷5
=6×25÷5
=150÷5
=30(個);
16+30=46(個);
答:原來一等獎的平均分比二等獎高46字.
點評:解答此題不能用原有的常規(guī)思路,無法直接求出原來一等獎和二等獎的平均速度,只有求出原來一等獎和二等獎與這5人的平均速度差.因此在解決問題時,要注意問題與條件之間的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