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我們把這項工作總量看成單位“1”,那么甲的工作效率是$\frac{1}{75}$,乙的工作效率就是$\frac{1}{50}$,乙共工作了40天,那么乙的工作量是$\frac{1}{50}$×40=$\frac{4}{5}$,甲的工作量就是1-$\frac{4}{5}$=$\frac{1}{5}$,用甲的工作量除以甲的工作效率就是甲的工作時間,即:$\frac{1}{5}$÷$\frac{1}{75}$=15(天),求甲調走了幾天,就用一共用的時間40天減去甲干的15天.
解答 解:40-(1-$\frac{1}{50}$×40)÷$\frac{1}{75}$
=40-$\frac{1}{5}$÷$\frac{1}{75}$
=40-15
=25(天)
答:甲調走了25天.
點評 此題是較難的工程問題,在求出乙完成工作量的基礎上求出甲完成的工作量是完成本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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