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客車和一輛面包車分別從甲、乙兩地出發(fā)相向而行,客車每小時行駛32千米,面包車每小時行駛40千米,兩車分別到達乙地和甲地后,立即返回出發(fā)點,返回時的速度,客車每小時增加8千米,面包車每小時減少5千米,若兩車兩次相遇地點相距70千米,問甲、乙兩地相距多少千米?
解:設甲乙兩地相距x千米,兩車第一次相遇時間為t
1,則:
32t
1+40t
1=x①,
第二次相遇時間為t
2(t
2為客車從乙地開出的時間),此時面包車行駛距離甲地為:
(
-
)×35,
第一次相遇時為A點,距乙地40t
1,第二次相遇距為B點,乙地40t
2,所以:
40t
1-40t
2=70②,
(
-
)×35+35t
2+40t
2=x③,
把以上三個方程化簡得出:
t
2=
t
1④,
④帶入②可得:
所以t
1=7小時,再帶入①可得:
32×7+40×7,
=224+280,
=504(千米);
答:甲、乙兩地相距504千米.
分析:設甲乙兩地相距x千米,兩車第一次相遇時間為t
1,則:32t
1+40t
1=x;
第二次相遇時間為t
2(t
2為客車從乙地開出的時間),此時面包車行駛距離甲地為(
-
)×35,第一次相遇時為A點,距乙地40t
1,第二次相遇距為B點,距乙地40t
2,所以兩次距離的差就是70千米,即40t
1-40t
2=70;再由第二次相遇客車和貨車的路程和是總路程,即(
-
)×35+35t
2+40t
2=x根據以上三個方程得出兩次用的時間之間的關系,進而可以求出第一次相遇用的時間,進而得出總路程.
點評:本題根據總路程=客車速度×相遇時間+貨車速度×相遇時間這一關系,抓住兩次相遇的距離是70千米這一條件,得出方程進行化簡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