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30年代,里克特(C.F.Richter)制訂了一種表明地震能量大小的尺度,就是使用測震儀衡量地震能量的等級,地震能量越大,測震儀記錄的地震曲線的振幅就越大.這就是我們常說的里氏震級M,其計算公式為M=lgA-lgA
0.
其中,A是被測地震的最大振幅,A
0是“標準地震”的振幅(使用標準地震振幅是為了修正測震儀距實際震中的距離造成的偏差).(已知:lg2=0.30;lg3=0.48;10
0.6=3.98;10
0.4=2.51)
(1)假設在一次地震中,一個距離震中100千米的測震儀記錄的地震最大振幅20,此時標準地震的振幅是0.001,則這次地震的震級為
4.3
4.3
(精確到0.1)
(2)5級地震給人的震感已比較明顯,則7.6級地震的最大振幅是5級地震的最大振幅的
398
398
倍(精確到1)